安徽省发展改革委
关于调整安徽省成品油价格的通告
(相关资料图)
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安排,现将我省调整后的汽、柴油零售和批发价格公告如下:
安徽省汽柴油最高零售和批发价格表
(自2023年6月13日24时起执行)
单位:元/吨,元/升
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6月13日发布消息:自2023年6月13日24时起,国内汽、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55元和50元。原文如下:
2023年6月13日24时起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
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,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,自2023年6月13日24时起,国内汽、柴油价格(标准品,下同)每吨分别降低55元和50元。调整后,各省(区、市)和中心城市汽、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见附表。相关价格联动及补贴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。
中石油、中石化、中海油三大公司及其他原油加工企业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,确保市场稳定供应,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。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,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,维护正常市场秩序。消费者可通过12315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。
附: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、柴油最高零售价格
来 源:省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
编 辑:孙田 刘畅
校 验:魏伯弢
审 核:卢静 李琥
监 制:张晓煜
总监制:丁云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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